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组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保障公平、公正、透明的竞争环境。
2. 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和交易服务,构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加强信息公开与交流。
3. 监督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各方利益。
4.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创新和规范化,促进公共资源有效配置与利用。
5. 指导和协调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加强地方交易中心建设与运营管理。
6. 向社会宣传和解释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法规和政策措施,提高公众对公共资源交易的认识与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