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岩茶保护条例

编辑: 亿懿 发布时间:2023-07-04 09:02:45

为保护武夷山岩茶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原始性和独特性,维护生态环境平衡和岩山资源的合理利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武夷山岩茶是指在武夷山特有的砂岩地貌、典型的亚热带湿润气候和独特的种植、制作工艺下,得到的优质乌龙茶。其外形紧细圆直、全体匀整,色泽鲜绿、滋味鲜爽、香气浓郁。

第二条:武夷山岩茶的种植、采摘和制作应遵循传统的方法,不得采用化学肥料、农药和其他化学物质,不得通过机械化生产。

第三条:武夷山岩茶的加工应严格按照传统工艺,包括晾青、杀青、揉捻、球形揉、炒制等多道工序。制作过程中严禁添加任何其他物质。

第四条:武夷山岩茶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跟踪管理机制,对从种植、采摘、制作到销售的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并进行质量检测。对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的茶叶,应追溯和追责。

第五条:武夷山岩茶的销售应遵守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原则,不得虚假宣传、夸大广告。对于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妨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应予以严厉打击。

第六条:武夷山岩茶的保护应与生态保护结合起来,合理利用茶叶产业的同时,保护岩山生态环境和种植区的生态平衡。禁止在茶叶种植区进行捕猎、开采或其他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第七条:对于保护武夷山岩茶文化遗产所做出的突出贡献,应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对于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予以警告、罚款等处理。情节严重者,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原有的茶叶生产企业,应在三年内进行整顿和改进,逐步达到本条例规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