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买卖房屋协议

编辑: 忆柳 发布时间:2023-07-02 17:01:06

个人买卖房屋协议

本协议由买卖双方自愿签订。以下买卖双方共同确认:

一、出售房屋基本信息

1.出售方:[卖方姓名/公司名称],身份证号/法人营业执照号[卖方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卖方联系电话]。

2.房屋地址:[房屋地址]。

3.房屋面积:[房屋面积]平方米。

4.产权状况:

(1)房屋所有权状况:该房屋所有权清晰,无抵押、查封、纠纷等情况。

(2)房屋使用权状况:房屋使用权属于出售方,无租赁、共有等情况。

5.房屋售价:[房屋售价]元。

6.交易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二、购买方承诺

1.购买方为[购买方姓名/公司名称],身份证号/法人营业执照号[购买方证件号码],联系电话[购买方联系电话]。

2.购买方确认已对房屋地理位置、产权状况、使用权状况、售价等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准确性进行了确认。

3.购买方保证能按时完成全部付款。

4.如因购买方原因导致该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或纠纷,购买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三、交易方式

1.一次性付款:购买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付款天数]天内将全部房款一次性支付给出售方。

2.分期付款:购买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支付首付款天数]天内将首付款支付给出售方,首付款为房屋总价的[首付款比例]%;剩余房款可以分[分期数]次支付,每期的支付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商定。

四、过户手续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在[过户天数]天内,买卖双方应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2.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及过户手续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五、违约责任

1.出售方违约:如果出售方无法完成过户手续或出售方提供的房屋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本协议无法完成,出售方应向购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房屋总价的[违约金比例]%。

2.购买方违约:如果购买方无法按期完成付款,导致本协议无法完成,购买方应向出售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房屋总价的[违约金比例]%。

六、附则

1.本协议经出售方和购买方签字确认后生效,并代表双方达成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出售方和购买方各持一份。

出售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